中山英雄谈法律和杀人都是手段之一

(作者:中山英雄)有个日本人的律师把从我博客上的文章「杀人者并非都是坏人」一文当作证据,提交给日本人的法院,以证明我是危险的人物。这篇文章的全文她并没有翻译,害怕我的道理传染了法官,她仅仅翻译一个标题提交给法院。这个律师因为投靠东京都律师会的副会长及其律师的老婆得以在日本的司法系统顺利发展。很多西方的人士恶意丑化中国的司法,其实西方的司法真的比社会主义国家的司法虚伪的多。西方国家特别是日本的胡乱判案的案例,简直是多如牛毛。

即使如次,我也是习惯性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各种问题,以至于在日本法院工作的翻译们,误认为我是日本的律师。很多人也慕名来咨询我各种问题,我自信感觉我足以当日本律师们或法官们的老师,我自信是土著日本人的老师,土著日本人其实由于长期的洗脑教育,很多事情都不懂,甚至被迫害了,也只会用洗脑教育之下被灌输的错误理论来反击敌人,武器本身有缺陷,战斗力自然就不行了。

现实的日本是法律仅仅是个幌子,大大小小的日本的法官们可以闭着眼睛颠倒黑白的乱判。日本的各级法院根本没有一丝的存在的必要性了,它是邪恶势力的帮凶。那些控制着日本的司法系统的法官检察官辩护士,可以大胆放肆的迫害被欺压被凌辱的人们。这些该死的依仗有着全副武装的军队和持枪荷弹的警察在后面撑腰。

在日本经常有律师被杀了,离婚的律师被杀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很多夫妻并非真的想离婚,很多时候仅仅是夫妻吵架,可是当事人不着急,离婚律师们却急吼吼盼着人家离婚,盼着收取一笔可观的金钱,盼着提高自己的胜诉率。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婚姻是上天注定的,不可破坏,不可勉强,否则必定有报应的。这些离婚的律师,为了增加收入,不仅鼓励当事人离婚,还出书鼓励人们去离婚,用欺骗的文字,胡说离婚的所谓好处,致使社会经验浅薄的女性们离开了自己的丈夫,无数的家庭因此妻离子散,孩子们后来被女人的男友或所谓的再婚对象虐待致死,很多女孩子被离婚女人的同居男友或所谓的再婚男人性侵了。这些恶德的律师不仅教唆女人们纷纷离开丈夫,还教唆女人们从丈夫身边拐走了孩子。离婚之后,这些恶德的律师们还利用日本法律的缺陷,教唆离婚的女人们如何不让孩子的父亲见到自己的孩子。很多离婚手续还没办理,孩子已经被女人拐走失踪了,孩子的父亲四处查询自己孩子的下落,行政机关却以孩子的母亲已经办理了限制查询的手续,无法正常查询。亲子隔绝这是反人伦、反人性、反人类的犯罪行为,因为很多离婚案例中还涉及很多国际夫妇,欧洲议会和联合国相关组织已经多次向日本政府抗议和劝告。在日本成千上万无数的父亲长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我的推特上这样的日本人男人很多,甚至很多父亲多年支付了孩子养育费,却见不到自己的孩子。很多离婚的女人带着孩子与野男人同居或所谓再婚,离婚再婚女人的孩子被虐待致死不断增加着,这种案例几乎铺天盖地的都是。尤其是女孩子与继父在一起生活长大,那就是贱民了,体面的人家不能娶这种贱民的。

有的孩子的父亲,耗费大量的金钱,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孩子和孩子的母亲,长期找不到孩子积累下的仇恨,当场就把孩子的母亲杀掉了,甚至是当着孩子的面。这种杀人案例在日本也很普遍,其实真正的凶手是日本的法律,真正的凶手是日本的法院,真正的杀人凶手是日本的恶德律师。在日本孩子的母亲可以简单的办个手续,就限制孩子的父亲的寻找,孩子的父亲就必须加大力度的寻找,找到了,你就死定了,这是常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中国就没有这样的法律,这样的杀人案件也就少了。

在日本只要你愿意花钱,一定可以找到你想找到的人。甚至有些刑事案件的证人,司法机关向其保证,绝对会保证其安全,于是证人按照检察官的希望提供了证词,在法庭上满口胡言,陷害了被疑人。这样的事情,即使后来能被证实证人说谎了,从日本的现实,也绝对不会追究证人的伪证罪的,否则会连累办案的检察官的。从法律上是无法追究到伪证人的,法律仅仅是手段之一,杀人也是手段之一。如果法律不能维护公平正义,那么有的人自然会杀人了,所以因为伪证被杀在日本也是自然的。新闻报道仅仅会报道他杀了证人,绝对不会说证人的曾经伪证,因此害过杀人者。

法律是手段之一,杀人其实也是手段之一。被凌辱的被迫害的人遵守法律就是鼓励对自己迫害和凌辱,就是自虐的行为,那么杀人自然也是解决问题的终极有效的手段。有的孩子的父亲,能力有限,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但是可以很容易找到教唆拐走其孩子的、限制其见到自己孩子的离婚的律师,于是在日本离婚的被杀也就很自然了。很多离婚律师因为害怕被杀,律师的网页上,不会公布自己的照片。离婚律师甚至尽量不与对方同时出现在法庭上,案子判决时才躲躲闪闪的共同出庭一次,这是日本特有的现象。

一对在日本的华人夫妇,妻子老家是河南省三门峡的,在西安培华学院的日本语本科毕业之前,她的妻子认识了在一个在QQ群以教商务日语为幌子、化名江户的会说中国语的日本人,据女方本人说江户一直在精神上控制她,在江户的教唆之下,她要离开了自己的丈夫,丈夫对其说你已经结婚,是孩子的母亲了,将来你要为日本人去生孩子?不顾丈夫的哀求,这个女人秘密杀害肚子里的胎儿。临走时这个女人还对丈夫说我对不起你。这个江户是一条毒蛇,他害怕被发现,以为找不到他的,一直在躲藏着。对这个女人与华人结婚妒忌的其闺蜜高静雅还假意的说以后找到男人,不要说你曾堕过胎。类似这样的恶人现实里还很多。

日本有个皇家女子,未婚夫的母亲,因为不能从一而终,丈夫死后找了一个未婚夫,结果全日本都觉得皇家女子嫁给有这样不能从一而终的母亲的儿子,有损皇家体面。有一对在日本的生活的华人夫妇,妻子老家是山东省莱芜的。婚前这个女人很想嫁给这个华人,她说如果将来我对不起你的话,你就杀掉我。婚后丈夫从来没有打过她一次,对她无微不至,女人的母亲对女人父亲经常有暴力行为,这个女人也许受母亲的影响,对丈夫也经常有暴力行为,甚至是令人发指的暴力行为。这个女人背着丈夫秘密信仰被中国禁止的宗教,且容易被人洗脑。她按照坏人的的教唆,她拐走了丈夫身边的女儿,又听从恶德的律师教唆,长期隔断孩子与父亲的联系。她以为丈夫找不到他了。她不仅违背自己永不改嫁的誓言,竟然与日本老头同居,还逼着女儿叫日本老头为爸爸,谁知日本老头玩弄够了这个中国女人,随其将其始乱终弃。在日本法律的过剩的限制之下,查找非常困难情况之下,孩子的父亲还是把这个日本老头及其日本老头的亲族关系的住址全部调查出来了。谁知这个女人竟然又把长期在日本生活的孩子一个人丢到山东省莱芜,又在茨城县取手市和东京都福生市与其它日本男人同居了。孩子的父亲又设法将日本男人所有亲属关系全部调查清楚。在恶德律师的教唆之下,这个女人将孩子父亲的再三好言劝告的最后的善意,当作所谓的证据提交给日本警察,企图加害孩子的父亲,接着还公然挑衅对孩子的亲爷爷说自己又改嫁了一个日本人了,表示了自己找死的决心。她与日本男人同居的地方还安装几台摄像机器,贴了几十张有摄像监控的提示来虚张声势,安慰自己。恶德律师还多次指使其让警察恐吓孩子的父亲。一贯劝阻对其动武的人们都对孩子的父亲说这东西真的是找死啊,都说其死有余辜,这种人活着就是中国人的耻辱。

一对中国留学生在一起同居,男的叫陈世峰,女的叫刘鑫,女的闺蜜叫江歌,没有男朋友。江歌的母亲与江歌的父亲离婚,江歌的父亲后来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了,也生下的孩子,平安无事。据江歌的母亲说江歌支持其改嫁,没有从一而终的思想。从小缺乏父亲健全教育的江歌也没有劝刘鑫从一而终,相反提供给刘鑫住居,支持刘鑫与陈世峰分手。陈世峰来找刘鑫,江歌出面交涉,据说还要报警找警察,结果被陈世峰杀了几十刀,死了。几十刀,这刀真的太糟糕。在日本许多的杀人案件都是警察的不当介入,最终导致杀人案件发生的,问题要从根本解决,大禹治水,大禹采取的是疏导的方法,不是躲起来,堵起来就无事了,堵起来迟早会出大事的。江歌的母亲离婚之后,没有从一而终,据其本人发布的结婚证,她还曾经改嫁过,现在又死了女儿,真是彻底无指望了。江歌死后,江歌的母亲与刘鑫相互攻击,世人瞩目,这二人还打官司去了中国的法院。我非常希望她们能继续斗下去,这样才能告诫人们不要胡乱介入夫妻或男女之间的感情纠纷。她们之间的斗争,无意中挽救了很多夫妇,岂不是有益的事情?我从报道中得知江歌的母亲不仅长期阻止江歌的父亲见到自己的孩子,甚至还不愿意给江歌的父亲提供最后一次见江歌尸体的机会。我不得不说谁想学江歌多管男女之间的纠纷,下一个死的就是你了。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离婚改嫁的女人那有好下场的,你是黄花大闺女时都找不到一个好男人,你已经是残花败柳了,好男人都还在等着你,你的梦该醒了,好男人为什么这么倒霉呢?好男人永远只会喜欢年轻优秀的小处女。不爱听我的话,那就祝福你们的子孙都找个残花败柳。

好女不侍二夫,有的离婚改嫁的女人那有好下场的,有的是打肿脸充胖子的。我在「2021中秋夜话:谈”茨城母子6人杀害事件”和”九州三儿遗体事件”」一文中也说过,二个离婚改嫁的女人,都是拐走了丈夫的孩子,都是不让丈夫见到自己的孩子,都是再婚与奸夫生了几个孩子,最多的与奸夫还生了4个孩子,这可不是短期就能生这么多的,时间证明了一切。结果前夫的孩子以及后面与奸夫生的一大帮孩子,全部被后来的奸夫切萝卜似的全部杀光了,离婚改嫁的女人也被杀了。女人的第一个丈夫为亲夫,其他的只能是奸夫。如同精子可以灌入女人的体内,而女人永远无法把卵子灌入男人的体内,这就是男女有别。发生这样的案件,亲夫羞耻,自己孩子的母亲被人玩弄了,还被人杀死,自己的孩子也被玩弄自己孩子母亲的奸夫杀死了。女人永远属于第一个占有其身体的男人,即使是被强奸也不例外,不论其本人或他人是否承认,都不影响这个客观事实的存在。对敢于跳槽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字:「杀!」对敢于让孩子认贼作父的女人,只有三个字:「杀无赦!」对胆敢碰自己的女人的男人,只有二个字:「灭门!」男女老少,一个不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个人被杀了,我们要从被杀的人身上吸取教训,而不是仅仅指责杀人者。无缘无故杀人的不是本文的所指。一个正常的人为何要杀人呢?杀了人之后自己还能活长久吗?谁都想活下去,谁都想与自己的娇妻和幼子们在一起快乐的生活着,谁都不愿意痛苦的死去。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于东京 日本国际妇道育儿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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